400-602-2562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订)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5-04-24 【生效时间】 2015-04-24 【关键词】 安全,其它安全管理,能源,其它能源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无效 【更替信息】 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正) 取代
下载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2015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修正) 取代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