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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公告
;;;2022年 第8号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铁路局
;;;民航局
;;;2022年10月13日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