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妇联,山西省能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今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8月25日。为做好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