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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19-04-23 【生效时间】 2019-04-23 【关键词】 环境,其它环境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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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备注:国家尚未公布2019年修订后的正式版本,此版本是一点通团队依据国务院于2019年4月23日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2019年发布)》编辑而成,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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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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