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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5〕20号
河北、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第四季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醴陵2家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对部分省(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导静电设施进行了安全抽检。抽检结果表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静电危害的认识不够,防范意识普遍淡薄,防范措施流于形式,涉药机械设备直接静电接地不良、涉药工作台防静电材料和间接静电接地不合格、涉药工器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危险场所入口人体静电释放装置埋地深度不够、危险场所作业人员未穿着防静电服装等隐患问题突出。为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善导静电设施和防静电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加强企业防范静电危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静电危害的严重性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
要组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以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评价机构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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