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两部门解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发布)
【发布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07-04-21 【生效时间】 【关键词】 事故与应急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下载     

【全文】

kxl 国务院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2007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准备工作。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

问: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如《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为什么还要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答: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国务院1989年公布施行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公布施行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由过去以国有和集体所有为主发展为多种所有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存,特别是私营、个体等非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