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
2014年11月26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废止。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环发〔2008〕57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根据新老“811”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和《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不断规范、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个别地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三同时”管理不到位仍然存在,如环评审批完成后跟踪管理未跟上、试生产审查管理不规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把关不严格、“三同时”验收按时执行率偏低等。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梳理、及时掌握审批项目进展情况。2008年7月,全省对2001年以来各级环
......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