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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推荐程序,参照前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要求,组织本地区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开展申报工作,遴选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5)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各地区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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