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2020年发布)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0-04-29 【生效时间】 2020-04-29 【关键词】 环境,辐射环境,安全,作业安全,辐射作业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下载     

【全文】

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环办核设函[2020]215号

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精神,我部组织编制了《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定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组织开展全国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方案》印送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国核安全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核安全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和“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核安全精神,深入落实核安全法,坚持疫情防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不误”。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从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彻查各类安全

......

浏览法规全文请登录。还没有一点通账号?立即注册体验15天的免费试用。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