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1961年发布)
【发布部门】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1961-06-21 【生效时间】 1961-06-21 【关键词】 航空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添加至法规服务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全文】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
1961621日 蒙特利尔)
(将理事国的数量增至27个)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

    1961619日在蒙特利尔举行第十三届(非常)会议,

    注意到增加理事会成员的名额是缔约各国的普遍愿望,

    考虑到在理事会中增加六个席位是适当的,从而将成员数从21个增加到27个,

    并考虑到为了上述目的有必要对1944127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进行修改,

    1961621日,根据上述公约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批准了对于该公约的下列修改案:

    在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删去“21”字样并代之以“27”字样,

    根据该公约上述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兹规定以上修改案一经56个缔约国批准后即行生效,交决议由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秘书长草拟一项包含上述修改案及以下事项的议定书,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三种文字写成,各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按照大会上述决议,本议定书已由本组织秘书长拟就;

    本议定书应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任一批准国或加入国开放,听任批准;

    批准书应交存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本议定书自第56件批准书交存之日起对各批准国生效;

    秘书长收到本议定书每一件批准书时应立即通知所有缔约国;

    秘书长应将本议定书生效的日期通知上述公约的所有参加国或签字国;

    对于在上述日期以后批准本议定书的任何缔约国,本议定书将自其批准书交存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之日起生效。

    据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第13届(非常)会议主席和秘书长经大会授权,签署本议定书,以昭信实。

    本议定书于1961621日签订于蒙特利尔,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三种文字写成一份,各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议定书将存放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档案,并由该组织秘书长将经认证的副本送致1944127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所有参加国和签字国。

    大会主席:库尼亚·马查多(签字)

    大会秘书长:尔··麦克唐纳(签字)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文件下载至浏览器默认下载目录,请留意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很抱歉!您的权限不足,请联系我们!电话:400-602-2562或者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下载次数还剩:0
下载记录请前往我的标准-我的下载查看,如下载失败,请勿重复下载,拨打400-602-2562咨询。
很抱歉!您的权限不足,请联系我们!电话:400-602-2562或者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