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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环办函[2015]16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15年5月对两份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相关研究,我们进一步梳理了工作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修改完成了《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并针对各源项的估算方法建立了EXCEL计算表格,每个表格中附带一个计算示例。
现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10月27日前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材料电子版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田刚 马强
电话:(010)66556278
传真:(010)66556248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莎
电话:(010)84917768
传真:(010)84912908
电子邮箱:petro@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4.计算程序(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5.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6.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8.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10.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11.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1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4.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5.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16.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8.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9.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部内征求规财司、政法司、人事司、科技司、总量司、环评司、监测
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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