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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我国近岸海域自动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4年10月17日前反馈我部。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电子文本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环境保护标准”专栏(http://bz.mep.gov.cn)查询、下载。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雷晶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 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农业部渔业局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沿海各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
附件2: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于:http://www.es.org.cn/download/2014/7-12/2750-1.pdf下载查看。
附件3: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请于:http://www.es.org.cn/download/2014/7-12/2750-2.pdf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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