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2-2562

【语言】 简体中文 【法规标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2020年发布)
【发布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 国卫办医函[2020]118号 【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 2020-02-08 【生效时间】 2020-02-08 【关键词】 健康,其它健康管理
【最新修订发布时间】 【最新修订生效时间】 添加至法规清单 添加至法规服务
【有效性】 有效 【更替信息】

【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医用防护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医务人员队伍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用防护服的合理使用

医用防护服是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保障物资之一。科学合理使用医用防护服,既能有效保护人员健康,又能保障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过度无序使用既浪费有限的医疗资源,又容易造成防护不当增加感染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用防护服使用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大事来抓。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7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号)等文件要求,保障临床合理防护,杜绝浪费。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调度、合理分配,按照“优先保障高风险区域、高风险操作、高风险人员”的原则,严格分级分区使用,加强管理,夯实责任,确保医疗救治工作中医用防护服合理使用。

二、加强医用防护服的分级分区使用管理

当前,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医用防护服的供应保障能力虽然得到一定提高,但是全国医用防护服仍整体供给不足。要严格医用防护服的使用范围,在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使用,其他区域和在其他区域的诊疗操作原则上不使用。

无特殊情况,符合国标(GB19082)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以及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一次性无菌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无菌证明、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仅用于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等有严格微生物指标控制的场所;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仅使用在境外上市符合日标、美标、欧标等标准的医用防护服(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证明和检测报告、企业做出质量安全承诺等),以及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7号)中规定的“紧急医用物资防护服”。

三、加强管理,促进合理使用医用防护服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用防护服纳入全院统一管理,建立台账,根据医务人员工作所在不同区域、开展的不同操作及管理患者的症状轻重程度,科学合理分配医用防护服。要根据收治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在隔离区域工作的班次,发挥资源利用最大效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28


${replaceHistoryAll}
欢迎来到“我的标准文件服务”!
文件下载至浏览器默认下载目录,请留意
非常抱歉,本网站不提供标准全文下载功能,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标准,谢谢!
很抱歉!您的权限不足,请联系我们!电话:400-602-2562或者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下载次数还剩:0
下载记录请前往我的标准-我的下载查看,如下载失败,请勿重复下载,拨打400-602-2562咨询。
很抱歉!您的权限不足,请联系我们!电话:400-602-2562或者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验证码
换一张
还没有一点通登录账号?立即注册试用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0
当前密码* 公司
新密码* 电话
确认密码* 邮箱
确认修改
以上邮箱未通过验证,请点击邮箱验证予以验证。
用户名
姓名
验证码
换一张
发送密码
风险管理一点通温馨提示,由于您目前正在使用的账号为试用账号,仅能查看部分国家级法规,
如需查看全部国家及省、市级法规,请升级为正式账号。
如需升级账号,请拨打400-602-2562电话问询。
REDC 碳盘查系统

企业碳排放量在线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