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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GB19147-2013《车用柴油(V)》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GB19147-2013《车用柴油(V)》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8月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6
电子邮件:xuxiang@sac.gov.cn
传真:(010)82260657
工业标准一部
2015年7月9日
附件:
附件1 GB19147-2013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
GB19147-2013《车用柴油(V)》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批准,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GB19147-2013《车用柴油(V)》
1.标准第9章 修改为“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实行逐步引入的过渡期要求:表1 规定的技术要求已于2011 年7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表2 规定的技术要求过渡期至2014年12月31 日,自2015 年1 月1 日起表1 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表3 规定的技术要求过渡期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 月1日起表2规定的技术要求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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